铁岭市发布外商侵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和举报渠道
铁岭市发布外商侵权投诉举报案件处理的适用范围、受理条件和举报渠道
一、适用范围
铁岭市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和经营企业,认为在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损害其合法权益的。
二、受理条件
1、属于铁岭市行政区域内涉及行政执法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投诉举报事项;
2、有明确的投诉举报对象和投诉举报请求;
3、有具体的投诉举报事实、理由和附有关证据材料;
4、投诉举报事项符合国家及相关政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举报案件,不予立案:
1、人民法院、行政复议机关、信访机关、仲裁机构等已经立案审理,尚未结案的;
2、已经做出信访复核意见的;
3、匿名投诉举报的;
4、没有新的证据重复投诉的;
5、没有具体的投诉请求、理由和证明的;
6、不属于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范围或者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
三、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24-74998606
举报传真:024-72683390
举报邮箱:tlssfjjdk@163.com
通讯地址:铁岭市铁岭县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8号,铁岭市司法局(收),邮政编码112000。